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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发布时间: 2014-11-25 |
近日,美国鞋业分销商和零售商(FDRA)确认亚洲8家鞋类制造商为“负责任的鞋业制造商”,以推动工厂环境和生产条件的改善。据FDRA主席马特•普瑞斯特,评判一家鞋企是否为负责任的制造商,以其是否最符合FDRA行为要求为判断基准。 据了解,FDRA代表及多家品牌采购代表出席了在东莞举办的第15届年度鞋企社会责任论坛,并披露了FDRA的行为标准。普瑞斯特补充道,由FDRA及多家鞋业品牌共同推出的行为规范已被译成多种语言文字,在鞋业中的应用推进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每个月都有知名鞋品牌要求他们的供应工厂采用并实施这个行业标准,以更有效的管理工作时间、薪资及其它重要问题。 这8家亚洲鞋企中共有6家来自中国,2家来自越南。这6家中国鞋企分别是东莞市五月花鞋业有限公司(Dongguan Mayflower Footwear Corp )、广州珠江properwell鞋业(Guangzhou Zhujiang Properwell Shoes Mfg. Ltd)、番禺利达鞋业有限公司(Panyu Leader Footwear Corp)、莆田诚意鞋业有限公司(Putian Chengyi Footwear Co. Ltd )、塞雷纳鞋业有限公司(Serena Shoe Co. Ltd (China)、扬州富恒鞋业有限公司(Yangzhou FuHeng Shoes Co. Ltd) |